| 释义 |
Petition of Right 【美国历史】 (1628年的)权利请愿书(或称“民权宣言”) (1947年的)权利请求书 以上来源于:《21世纪大英汉词典》 Petition of Rightn.① 權利請願書Petition of Rightn.(名詞 noun)【英史】權利請願書(1628年由議會向 Charles 一世提出)【英律】權利請願書(向政府請求歸還財產或賠償違約損害的文書,由於1947年頒佈人民可以對政府部門起訴的法律而廢止)document.write('function m |